課程資訊
課程名稱
會計專業之法律個案研討
Semininar on Legal Cases for the accounting profession 
開課學期
105-1 
授課對象
管理學院  會計學研究所  
授課教師
王全三 
課號
Acc7012 
課程識別碼
722 M1100 
班次
 
學分
全/半年
半年 
必/選修
選修 
上課時間
星期三7,8,9(14:20~17:20) 
上課地點
管一203 
備註
限本系所學生(含輔系、雙修生)
總人數上限:40人 
Ceiba 課程網頁
http://ceiba.ntu.edu.tw/1051Acc7012_law 
課程簡介影片
 
核心能力關聯
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課程大綱
為確保您我的權利,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
課程概述

1.本課程以會計專業人員宜具備之法律知識與能力為內容,採用實際司法審判個案為教學基礎材料,除重建個案情境外,並論述判決書內與會計專業相關之法律條文、體系、觀念與學說。另視課程需要,邀請實務專家演講、交流。
2.課程範圍除與會計專業相關之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外,尚簡介民、刑及行政法體系,用以建立會計專業人員對法律的通盤認識與興趣。但不涉及生澀冷僻的部分,亦不包含稅務法規及審計法規。
 

課程目標
本課程期望建立會計專業人員對法律的通盤認識與興趣,特別著重於與會計專業相關之法律知識與素養,具體目標除啟發會計專業人員對法律的興趣外,在於提昇會計專業人員的下列能力:
1.解讀與運用法律之能力。
2.面對及解決法律問題之能力。
 
課程要求
1.期末考、課程參與、小組討論與報告
2.分組報告至多以4人為一組。報告內容為自選之時事並對時事進行法律判斷與評論。所選擇之時事應為經濟日報、工商時報或財經雜誌所報導的重大事件,且應與會計專業相關。
3.學生應參與課堂討論並對他組之時事報告提供建議。
 
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Office Hours
每週四 09:00~12:00
每週二 14:00~17:00 
指定閱讀
經濟日報、工商時報或財經雜誌所報導的重大事件 
參考書目
王澤鑑,2014,民法總則,王澤鑑。
朱石炎,2015,刑事訴訟法論(修訂五版),三民。
林鈺雄,2014,新刑法總則,元照。
陳敏,2013,行政法總論(八版),新學林。
楊建華、鄭傑夫,2013,民事訴訟法要論(全),楊建華。
鄭玉波(著)、黃宗樂(修訂),2010,法學緒論(修訂二十版),三民書局。
 
評量方式
(僅供參考)
 
No.
項目
百分比
說明
1. 
期末考 
60% 
可選擇調整為20%,以最佳化學期成績。選擇題。 
2. 
課程參與  
20% 
可選擇調整為40%,以最佳化學期成績。 
3. 
小組討論與報告  
20% 
可選擇調整為40%,以最佳化學期成績。 
 
課程進度
週次
日期
單元主題
第1週
9/14  單元1: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退夥結算會議決議無效之訴 
第2週
9/21  單元1:正大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退夥結算會議決議無效之訴 
第3週
9/28  單元2:勝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請求陳子民即威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損害賠償之訴 
第4週
10/05  單元2:勝揚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請求陳子民即威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損害賠償之訴 
第5週
10/12  單元3:債權人若主張因信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財務報表才對公司提供融資,則最後債權無法滿足時,債權人所受之損害,與公司之會計師簽證或查核不實間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第6週
10/19  單元3:債權人若主張因信賴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公司財務報表才對公司提供融資,則最後債權無法滿足時,債權人所受之損害,與公司之會計師簽證或查核不實間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第7週
10/26  單元4:為申請上市所編製之公開說明書是否適用證券交易法第32條?財務預測內容不實之判斷? 
第8週
11/02  單元4:為申請上市所編製之公開說明書是否適用證券交易法第32條?財務預測內容不實之判斷? 
第9週
11/09  單元5:「更新財測」是否屬證券交易法第32條所規定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證券交易法第20條所指之虛偽、隱匿、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是否僅限於故意? 
第10週
11/16  單元5:「更新財測」是否屬證券交易法第32條所規定公開說明書之主要內容?證券交易法第20條所指之虛偽、隱匿、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是否僅限於故意? 
第11週
11/23  單元6: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公司董事長代理人未依法重編財務報表為由,處以罰鍰,是否適法? 
第12週
11/30  單元6: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公司董事長代理人未依法重編財務報表為由,處以罰鍰,是否適法? 
第13週
12/07  單元7:何謂證券交易法第157-1條之獲悉內線消息?是否須另有利用訊息之故意? 
第14週
12/14  單元7:何謂證券交易法第157-1條之獲悉內線消息?是否須另有利用訊息之故意? 
第15週
12/21  單元8: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製作之股票交易監視報告於刑事審判中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檢察官可否於案件起訴後,將證人傳喚至偵查庭訊問,再以該訊問筆錄取代向法院聲請傳喚證人進行交互詰問? 
第16週
12/28  單元8: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製作之股票交易監視報告於刑事審判中是否具有證據能力?檢察官可否於案件起訴後,將證人傳喚至偵查庭訊問,再以該訊問筆錄取代向法院聲請傳喚證人進行交互詰問? 
第17週
1/04  分組報告與討論